合伙企業設立登記需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規定,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2)有書面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應載明: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合伙事務的執行;入伙與退伙;爭議解決辦法;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
上一篇:上海注冊股份公司有哪些優勢
下一篇:如何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