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單位或個人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呢?看下面資質代辦的小編整理的關于在北京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辦理干貨。
哪些單位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一般經營有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的總發行、批發、零售、出租以及展銷的活動,就必須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要符合什么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有與出版物業務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發行人員。
3、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4、有相適應的注冊資金。
5、無不良記錄。
另外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注意一下內容:
1、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2、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
3、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額外需要提供:
1、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2、進行網絡銷售的要有辦公地點、供貨合同、及負責人的聯系方式等。
1、到相關部門(所在地區行政大廳或文體局)提交申請報告,并提供相應資料;
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進行審核做出批準與否的決定,期間申請辦證人可查詢辦理進度;
3、批準的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的做出書面說明。申請辦證人領取證件,張貼在經營場所顯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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