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國的法律規定,企業法人注冊登記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
2、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機構
4、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5、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者資產負債表
7、有符合規定數額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其中生產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批發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50萬元,以零售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0萬元,咨詢服務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萬元,其他企業法人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萬元,國家對企業注冊資金數額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自2006年開始,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其中,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
8、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關于全國各地企業法人注冊登記的條件,可咨詢當地的工商局。
上一篇:上海企業增資流程及好處
下一篇:注冊外資公司條件材料流程增資優惠政策全套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