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的法律形式介紹及需注意的法律條例 隨著社會的日新月異,創業也成為了一股主流,各行各業經營都需要辦理注冊營業執照,人們常說的創業所展現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申請登記個體工商戶,注冊設立合伙企業,注冊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注冊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各自承擔的責任形式是不一樣的。下面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各種法律形式所要承擔的責任,注意的事項等。 個體工商戶:注冊“個體工商戶”對注冊資本沒有法定要求,其經營收入歸公民個人或家庭所有。其中,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償還;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償還。 合伙企業:“合伙企業”對企業債務先用合伙企業財產抵償,在抵償不足時,由合伙人以其財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故風險較大。 個人獨資公司:個人獨資公司顧名思義為一個自然人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要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故,初次創業建議采用“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以降低創業風險。 在創業過程中建議企業家或投資人需注意分清自己本身與公司的關系,一些創業朋友都把公司看成是自己的資產,公司的所有都是自己的,這樣的意識其實是錯誤的,甚至是危險的,公司應為獨立的。 如若不然,會引起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更有可能會涉及“挪用資金罪”等刑事處罰。 所以,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投資人要把企業和個人財產分開,避免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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